区党政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市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方案》及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要求,我区将建立起“三级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其中区一级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计划于年内完成规划并着手建设、2015年上半年建成投入使用。现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的选址事宜请示如下:
一、选址要求
区公共公法律服务中心将在前台大厅设置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咨询、综合服务(司法鉴定指引、律师服务)、行政复议等办事窗口,在后台设置公证室、法律援助办案室、调解室、社区矫正对象谈话室等功能室,配备一批常驻中心的专职人员及安排司法局相关股室人员值班,因此,中心的选址计划设置在区司法局附近的临街位置,需700㎡左右的办公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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